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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突破!我校荣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发布时间: 2024-08-05 11:00:55   浏览次数 : 436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西政网讯(记者 魏渝健)近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全国共有1496项成果获奖(含香港、澳门高校获奖成果)。我校共有4项成果获奖,其中著作论文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这是我校首次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实现了该奖项一等奖零的突破。具体如下:

 

喜报!突破!我校荣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旨在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该奖始设于1995年,每三年或四年评选一次,至今已成功评选了九届,代表了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顶尖水准,本届评选的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非法人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困局及其破解》

谭启平 法学一等奖

《法学研究》,总251期2020年第6期

谭启平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国家线下一流课程负责人。目前担任的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职务有:第八届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民商法学),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等。获得的主要荣誉和称号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第二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等。

论文主要内容为:首先,在全面梳理现行立法、系统分析既有研究、广泛搜集司法案例的基础上得出,非法人组织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目前尚不清晰,不仅在立法上未能形成统一的使用规范,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中更是认识不一。其次,通过深入的解释论分析得出,非法人组织与其他组织“区分论”选择了错误的解释基点、解释方法单一、不当地割裂了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的关联关系,于理论上无益,于实践中有弊。无论基于体系、历史还是目的解释,非法人组织与其他组织均属于同一概念,均指称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再次,从立法论视角就两个概念的规范使用展开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立法修改和清理建议。对于主体意义上的其他组织,有必要通过打包修法方式将其统一修改为非法人组织。对于非主体意义上的其他组织,应区分“其他的组织”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外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未登记组织”两层含义,分别予以处理。

论文的主要创新和学术意义在于:一是对截止于2020年5月31日的立法,尤其是80部法律、78部行政法规及138部司法解释中使用非法人组织和其他组织两个概念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逐项梳理和精确分析,并在详细论证的基础上就非法人组织与其他组织的概念使用与立法清理提出科学建议,助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非法人组织这一重要基础概念的规范、统一和完善;二是对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刑法等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其他组织概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并深入探讨了其与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的相互关系;三是主张应以民事主体制度为基础构建诉讼主体、行政相对人、犯罪主体等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制度,从而通过立法间的协调衔接形成完整的主体制度体系,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法律主体制度的融贯统一,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量刑的个别化原理》

石经海 法学二等奖

法律出版社,2021年11月

石经海

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刑法学科带头人(负责人),量刑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集刊《量刑研究》(CNI名录名刊)主编,校“刑法治理现代化重大科研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校“刑法学重大教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首批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刑法学总论》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的实践困境与模式创新研究”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法应对研究”负责人,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中国刑法总论》课程负责人,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刑法学人才创新教育团队”负责人,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刑事法一体化教师团队”核心成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专家,重庆市人文素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入选重庆市(法学)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该著作成果从刑法现代化出发,针对我国量刑实践和理论上存在的弱视量刑个别化和违背量刑规律探索上的突出问题,以“逻辑起点→理论基础→理论定位→重点解读→基本运行→实务评析”为逻辑顺序,用七章内容对量刑的个别化原理展开层层推进式探讨,以深化量刑研究、匡正量刑误区、创新量刑理论。该成果全面揭示和解读了量刑的个别化原理,是基于中国实际和改革顶层设计的有效尝试,结合我国量刑规范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大司法改革中有关量刑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量刑的基本理论、个别化实质、运行规律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探究,较好契合了刑事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理,对相关部门把握量刑原理与运用量刑规律,科学推进量刑规范化和认罪认罚从宽等重大司法改革,包括如何正确定位量刑规范化、要不要和如何推进量刑规范化、如何定位量刑自由裁量权、如何定位“同案同判”“量刑统一”,如何定位和解决认罪认罚从宽等关于量刑建议及其精准化等重大司法改革的量刑困境,提供了必要和重要的理论支撑与智慧支持,受到相应实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地方政府的价值治理及其制度效能》

周尚君 法学三等奖

《中国社会科学》,总305期2021年第5期

周尚君

九三学社社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理学、法社会学、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数字社会治理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法学观念史论稿》《自由主义之后的自由》等专著6部,翻译出版《牛津立法研究手册》等译著3部;作为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2项,参与中央领导机关主持有关专项、委托重大专题研究项目多项。

该论文成果是运用法学、社会学、公共行政学等学科资源开展交叉研究的重要探索。地方政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独特地位:一方面是“国家中的政府”;另一方面又是“社会中的政府”。作为“国家中的政府”,地方政府是党和国家权力的“条条块块”结构中的重要承接点。从纵向关系看,地方政府承接了上级政府的建设任务,承担同构性职责;从横向关系看,地方政府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直接承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公共事务。作为“社会中的政府”,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深深嵌入到社会关系和基层组织体系中,在与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互动中不断建构和被建构,其角色定位也被发明或重新发明。这种互动模式如同国家和社会彼此之间分组整合及其合纵连横过程,以及国家同其试图控制、影响的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过程。该文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多学科研究方法,深入研究地方政府的价值治理如何围绕多元复合目标形成综合模型,价值体系为何更加强调整体性、时代性和价值引领力。

《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的理解立场及适用逻辑》

黄汇 法学三等奖

《中国法学》,总211期2019年第5期

黄汇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杂志副主编,新科技法治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庆市首批英才计划入选者,重庆市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等各类项目2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合著多部。已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国内外权威报刊杂志上共计发表论文7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摘登。学术成果先后获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和第十一次“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荣誉奖励10余次。

该论文成果以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的理解立场与适用逻辑为题,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法学和国际法学、法理学、比较研究、实证探讨等交叉融合方法展开研究、分析与论证,它为法律全球化时代科学和灵活地适用地域性原理,以完整实现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目标和维护国家知识产权主权,实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具体分析场景和观察视角。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从“全球化背景下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的立法原点及价值构造”“地域性原理在注册维持使用制度中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反思”“地域性原理在在先使用制度中的适用立场与解释逻辑”“地域性原理在侵权使用制度中的辩证理解与解读立场”“商标使用地域性原理研究结论及重要启示性价值”进行论述。论文为我国在地域性原理领域进行体系化的类型探索和场景化的实证分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场域和试验性制度空间。因此该论文选题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学理性和前沿性价值,有利于为我国科学合理构建和灵活适用知识产权地域性原理提供理论指引、价值指引和规范指引。论文发表后得到了理论和实务届的一致好评,对我国司法实践统一商标使用地域性类案的裁判标准具有较高的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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